English

钱塘江堤塘綦江虹桥案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

1999-03-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蔡侗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记者蔡侗辰)最近,钱塘江堤塘工程质量事故和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案件,已分别由浙江省杭州市和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两案中涉嫌公安机关管辖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当地检察机关起诉。近日,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钱塘江堤塘工程是杭州市政府按抵御百年一遇的特大江潮、洪水、台风同时袭击标准设计的重点建设项目。1998年10月,杭州市公安局接到举报,有人在钱塘江堤塘工程施工中,用泥土代替混凝土填进沉井,给江堤工程安全造成严重隐患。公安机关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查实,钱塘江堤塘工程下沙工区工班负责人卢阿兴、吕正奎以每只沉井1000元的价格从杭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承包施工段各250米,而后又以每只沉井200元的价格转包给下沙工区工人谢金华、高宜锦施工。为了减少费用开支,追求进度,卢阿兴、吕正奎伙同谢金华、高宜锦指使民工向沉井里大量填土,然后浇注少量混凝土掩人耳目,从而降低了工程质量,严重危及堤塘安全。经技术部门对该工区450多个沉井进行质量检测,合格率仅为53.3%,相当一部分沉井内部的混凝土回填量仅为设计量的一半,已构成四级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另经查实,负责该段标准堤塘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彭本惠没有按规定采取监督措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998年12月23日,经提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将卢、吕、谢、高4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彭本惠依法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杭州市检察院还对此案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有关责任人员以涉嫌经济犯罪一并予以逮捕。

重庆市綦江县虹桥1999年1月4日,突然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调查取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根据获得的证据,重庆市公安局于今年1月29日经提请市检察院批准,将虹桥工程总承包人段浩、工程施工技术总负责人李孟泽、工程施工承包总负责人费上利、工程施工管理员夏福林、工程施工管理员阎珂等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逮捕;将工程钢材供应商刘泽均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逮捕;将工程主拱钢管焊接加工生产承揽人王远凯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逮捕;将工程主拱钢管焊接加工生产负责人胡开明等8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逮捕。与此同时,重庆市公安局还向市有关部门提供了在事故中应负直接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的13名党政干部及企业领导的事实材料、证据。

针对今后一个时期,工程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可能增多的趋势,公安部近日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